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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庆城县驿马镇逸居欣城冬季取暖费过高的问题
来信人 彭** 来信日期 2016-10-2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在这寒风凛冽的冬季来临之际,我们终于倾其所有在乡镇买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就是因为收入低、房价低,才选择了在乡镇置业。可是就在我们翘首以盼可以享受有暖气的冬天的时候,物业却通知取暖费21元/平方米。 
  据我所知,庆阳市西峰区居民,根据庆市发改委(2016)356号文件精神:在原取暖费2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政府对居民按2元/平方米的价格直接补贴给供热单位,居民时间缴纳18元/平方米。庆城县应该也如此。而要求我们乡镇居民按高于市县地区取暖费的价格收取是否合理? 
  因此请领导核查过问,实地调查。还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居住环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11-29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你好! 
  你在庆城综合门户网站书记信箱的投诉件收到后,我局安排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供热价格问题:按照庆价发【2016】33号文件规定,2016/2017采暖期我县城区供热价格为:居民19元/平方米,非居民28元/平方米,县城以外集中供热的居民小区或单位参照执行。
  二、政府补贴问题。我县对县城区集中供热片区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筹措,直接补到长乐供热公司,县城区以外的集中供热目前没有补贴。据了解,其他县(区)也未对县城以外的住宅小区居民供热价格给予补贴。
  三、逸居新城住宅小区供暖由鑫诚物业解决,独立运营,自负盈亏,鉴于今年开始供暖,入住率低,不确定因素多,因此建议召集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供热价格。
                庆城县物价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