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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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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庆城县驿马镇逸居欣城冬季取暖费过高的问题 | ||
来信人 | 彭** | 来信日期 | 2016-10-25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在这寒风凛冽的冬季来临之际,我们终于倾其所有在乡镇买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就是因为收入低、房价低,才选择了在乡镇置业。可是就在我们翘首以盼可以享受有暖气的冬天的时候,物业却通知取暖费21元/平方米。 据我所知,庆阳市西峰区居民,根据庆市发改委(2016)356号文件精神:在原取暖费2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政府对居民按2元/平方米的价格直接补贴给供热单位,居民时间缴纳18元/平方米。庆城县应该也如此。而要求我们乡镇居民按高于市县地区取暖费的价格收取是否合理? 因此请领导核查过问,实地调查。还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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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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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6-11-2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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