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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我的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哪里去了
来信人 何** 来信日期 2016-10-1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庆城翟佳河程家河村的何浩业,办了独生子女证,2014年8月份办好,每月发2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怎么到现在也没有发过?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10-13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我的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哪里去了的信访件我们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何浩业、张雅妮夫妇于2013年5月17日生育一女,2013年8月5日采取放环手术,2014年8月22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夫妻目前只生育一个女孩,情况属实,符合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发放条件。根据《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均系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发放,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翟家河乡已联系何浩业本人,对其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700元(按照每月25元标准)进行了补发。
                   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