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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书记为我父亲做主
来信人 曹** 来信日期 2016-09-2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葛书记:您好! 
  我是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曹塬村村民曹高红,我父亲曹伟,现年55岁,农民,高中文化,为人诚实,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2015年8月31号晚,邻家吴某某妻子丢失一条项链报警,我父亲在他家路对面工地干活,被马岭刑警队人员当做嫌疑人带去问话,在问话过程中被执法人员连续六个小时的刑凶逼供殴打致伤,最终住院治疗,致使身体多处受伤,医院有详细记载,脑部有轻微脑震荡,肋骨有一根骨折。请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对嫌疑人动武?我们上诉到庆城县检察院 ,至今一年多,多次询问,办案人员一再推脱,迟迟没有给出结果。我父亲现在身体大不如从前,精神状态也很差。我们不想缠访,也不想闹访,只想寻求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作为一个农民想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太难了。希望葛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父亲一个清白。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10-26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马岭责任区刑警队副中队长徐某某、民警王某某涉嫌刑讯逼供曹伟一案,由控告人曹伟控告至县检察院。经检察长决定,于2015年10月13日开始初查,2016年3月23日进行立案侦查,同年2016年3月24日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王某某分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现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