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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卿华名苑楼下烧烤店油烟直接排放噪音扰民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6-08-2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我是卿华名苑A区1-5栋的住户,楼下一二层(共六层)全是烧烤店,每天中午到次日凌晨两三点都会受到楼下油烟和噪音的折磨,高温天气不能开窗通风,这个问题我们2014年给环保局反应过,经环保局查处后有所好转,但现在店铺全部更换店主,新开的人民食堂、李想大虾、虾兵蟹将等店又用换气扇直接把烧烤油烟从后窗排出,直接威胁到小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每天零点以后仍在营业,划拳声、唱歌声加上抽油烟机的轰隆声让人无法入睡。恳请县上领导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09-06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信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遣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现场检查:卿华名苑A区一二层开设有庆城县海鼎食堂(人民食堂)、庆城县李想大虾店、庆城县虾兵蟹将美食店等商铺从事餐饮服务,有县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庆城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庆城县人民政府令第2号)之规定,建议由工商、食药监部门予以取缔。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