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韩台村村民何治军的女儿,我叫何佩,在这里我要为的父亲何治军申诉。
2015年8月29日下午18时许,包工头韩某某带领施工人员,机械人员十几人等在张砭大桥路口进行施工,因公路右边何喜明家房屋侵占原公路路基,导致现公路宽度不够,线型不完整,韩某某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强行铲除公路左边何治军家的挡水土梁,此地段处于十字路口,何治军家的房屋地势较低,每逢下雨三面积水都会流向何治军家的房屋,所以此挡水土梁十分重要,在铲除土梁过程与何治军发生争执,韩某某、齐某某,以及韩某某的二儿子等人合伙将何治军打伤致人休克后逃走,并在打人过程中放话,老子有的是钱,掏钱把你往死里打,看谁有办法,庆阳的法律就是钱说了算。韩某某等人在打人后逃走的时候被途径的村民拦下,并要求进行救人,韩某某随便指了两个人将何治军带到中医院进行治疗,随后便逃之夭夭。何治军住院治疗长达40多天,其中人中度昏迷长达7 天左右,输血900cc,因殴打致其心脏病严重复发,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从未见韩某某父子及齐某某露面对伤者进行看望,打人者至今毫无悔改之意,派出所多次协商都无果而返,且在调解过程中,韩某某在派出所院子依然恶语威胁。
韩某某父子与齐某某等人致使何治军6根肋骨断裂,左胳膊粉碎性骨折,鉴定结果为轻伤一级,伤残鉴定暂时不能给出结果,伤者目前生活不能自理,家庭贫困,其妻常年身体不好,不能干重体力活,在此事件中也受到伤害,家又有年幼孙女,一家人生活不能保障,事情发生这么长时间,迟迟不能给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医药费迟迟不能报销,参与打人的人从开始的三人虚报为两人。我们只要一个说法,一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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