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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桐川镇九条湾村庙湾自然村居民点工程质量差,施工方偷工减料!
来信人 村** 来信日期 2016-07-0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2016年全县做出"脱离窑洞"的工作部署,各乡镇都在积极开展。桐川镇九条湾庙湾自然村在县委县政府和镇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动员群众,筹备建设新农村。经过各级领导的指导和村民多次会议商讨,工程终于开始了。可是,工程才刚刚开始,村民看到施工方的施工,心都凉了。施工方完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各个项目偷工减料。合同上写的每户地基用水泥13吨,结果在施工中,别说每户地基13吨了,8户连10吨都没用下,石灰等根本少的找不到。现在地基基本做完,可下水管道都没做,村民问施工单位,他们说要装下水管道就要加钱。合同上写的一道圈梁,施工方都要减掉,最后在村民的再三阻拦下才没有减。 
  工程才刚刚开始,施工单位就偷工减料,隐瞒工程质量,以后的工程质量谁来保证,将来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村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谁来承担。 
  所以恳请县领导组织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监督,保证工程质量,让群众早日安心搬入新居。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07-2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反映桐川镇九条湾村庙湾自然村居民点工程质量差,施工方偷工减料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纪检组长范吉恩带领质安站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回复如下:
  混凝土与砂浆标号按预算中的配合比施工,合同中未包括“每户地基用水泥13吨”事宜;下水管道安装在合同中已包含,需在主体施工完成后才能施工。技术人员对该工程现场查勘中发现此工程局部砂浆标号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已责令桐川镇、九条湾村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任何问题。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