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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户籍及宅基地落实
来信人 谷** 来信日期 2016-02-2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葛书记:您好! 
  我是驿马镇村民谷光磊,在过去我们按照程序办理户籍迁移的时候,办公人员说是驿马镇禁止上户,村里面的干部也说现在确实禁止上户口,但都没说为什么,是条件不足,还是我们家的情况不符合国家上户政策;处于无奈我才在这里向您咨询一下这个问题。 
  我家原居桐川乡某村,山大沟深,吃水、交通等条件极具恶劣,为改善生活条件大概是12年的时候经人介绍买了驿马镇上官村某村民几亩苹果园连同他家的几孔旧窑洞,花光了家里积蓄不说还负债累累。至此全家人满心欢喜的搬迁至驿马镇上官村,虽然还是住着旧窑洞,但基本生活条件比以前好多了,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我和弟弟外出打工,父母在家经营果园。渐渐的我和弟弟都到了适婚年龄,媒人介绍的对象大都嫌窑洞太旧没有盖房子,最主要的是户口问题,父亲去派出所咨询,办公人员说是驿马禁止入户;村上的干部也说驿马现在就是禁止入户。为什么禁止入户,什么时候能入户,没有一个人能给出理由。就我知道的类似我们家这种情况的在上官村比较普遍也比较多,村民们议论说可能是因为征地原因,可像我们家这样住在沟边且地也不会征的应该不会影响到政府的布局,增大政府补偿压力呀,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孩子到了适婚年龄,可是在这里(驿马)户口落实不了,没法申请宅基地(听村上的人说他们盖的房子大多也没庄基证),影响的却是几代人。恳请葛书记了解获悉,若能妥善解决我们这类人的困难,不胜感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03-02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因该村民购买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某村民果园及窑洞,双方只签订了购买协议,属于个人行为,后续并未办理庄基证、土地证过户手续,目前该户村民购买果园及窑洞属于租赁房屋类型,不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经请示市局治安支队,现《甘肃省居住证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及修改阶段,该村民可在该办法施行后,按租赁房屋满6个月可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并按照该办法第二十一条十款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符合相关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在征得当地村民及村民委员会、乡政府同意后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庆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