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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居民电费
来信人 北** 来信日期 2016-02-20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自从我们2009年后季入住北区金帝苑小区以来,电力局不直接收电费而由物业直接代收,电力局每度电0.51元,而物业每度收0.60元。我们咨询电力局他们不管,问物价局说物业可以收每度0.55元,但是还不管,虽说我们每度电多交了0.09元钱,但是整个北区连起来这些年也不是个小数字,恳请书记大人能在百忙之中派人彻查此事,还我们老百信一个公正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03-15
办理结果

金帝苑小区各住户:
  有关住户在书记信箱反映的关于金帝苑小区电费收取不合理问题的上访件收到后,我局立即指派专人前往金帝苑小区,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结果
  据调查,住户反映的金帝苑小区物业代收电费每度收取0.60元与事实不符,庆城县恒大物业公司每度电按0.56元收取,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了收费票据,未发现住户反映每度收取0.60元的问题。
  二、处理意见
  1、我局已责成庆城县恒通物业公司按标准收取住户用电费用,即每度0.515元加上二次运行费0.05元,共0.565元。公共用电部分据实分摊,公示公开,另行收取。

  2、责成庆城县恒通物业公司尽快同社区联系,召开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配合物业公司开展各项正常工作,更好的服务小区,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园。
                            庆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