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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北区供热公司两年供热不达标由谁承担损失和责任
来信人 业** 来信日期 2015-12-2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梁县长:您好!
  我们是县政府家属楼住户,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想就北区供热公司两年来存在的问题向您做一反应,望您能在百忙之中予以查证并落实。供热方和受热方属于甲.乙双方的平等关系,那么既然取之于民就需用之于民,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可是,事与愿违,供热公司单方强权在手,不断使用霸王行为,2014年全部供暖期几乎没有温度,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数千元暖气费一分不少如数全缴{至今未有任何说法和理由,据悉给有些供热片区已减费,那么给我们应不应该减费,望请答复落实。2015年供暖之初又迟供近月余,且之后温度严重不达标,数千元供热费用任然如数全缴,这和打劫又什么区别,无暖要缴温度不够还要缴,而且要无条件无理由的缴,如此以往年年如此什么时候才到头,又拿什么诚信二字让住户们再相信呢。明年又是这样咋办,让人缴还是不缴,总不能让大家每年都交钱买冻吧?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01-1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根据县政府家属楼住户反映的供暖推迟、温度不达标及暖气收费问题。我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实际测温,并作出答复:
  庆城县北区集中供热站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调试运行供暖。虽然在解决供热问题上我们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个别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经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检测,各换热站运行参数均显示正常,我公司的供热参数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而及时调整,从而保证了热源厂、换热站的供热参数都能满足居民室内的正常供热温度。关于收费问题,见于北区今年情况特殊,政府统一降费两元,并且供暖期延长至2016年4月1日,取暖费仍按四个月收取。
                          庆城县长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