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北区供热公司两年供热不达标由谁承担损失和责任 | ||
| 来信人 | 业** | 来信日期 | 2015-12-23 |
| 信件索引号 | |||
| 信件内容 |
尊敬梁县长:您好!
我们是县政府家属楼住户,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想就北区供热公司两年来存在的问题向您做一反应,望您能在百忙之中予以查证并落实。供热方和受热方属于甲.乙双方的平等关系,那么既然取之于民就需用之于民,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可是,事与愿违,供热公司单方强权在手,不断使用霸王行为,2014年全部供暖期几乎没有温度,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数千元暖气费一分不少如数全缴{至今未有任何说法和理由,据悉给有些供热片区已减费,那么给我们应不应该减费,望请答复落实。2015年供暖之初又迟供近月余,且之后温度严重不达标,数千元供热费用任然如数全缴,这和打劫又什么区别,无暖要缴温度不够还要缴,而且要无条件无理由的缴,如此以往年年如此什么时候才到头,又拿什么诚信二字让住户们再相信呢。明年又是这样咋办,让人缴还是不缴,总不能让大家每年都交钱买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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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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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6-01-15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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