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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随意燃放鞭炮
来信人 庆** 来信日期 2015-12-0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庆城随意燃放鞭炮的问题很严重,很多时候中午休息的时候都会被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吵醒,更有甚者会在夜里一两点燃放鞭炮烟花爆竹,家里有孩子的都会被吵醒,胆小的孩子还会被吓坏,国家不是规定不能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了吗,为什么我们这里不能落实。很多人还选择在楼下放,在家里都不敢开窗户,往大了说这也是污染空气质量,现在雾霾这么严重,我是为什么不能力所能及的去保护好我们的蓝天呢?希望领导能重视这个问题,解决问题。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12-0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随意燃放鞭炮的信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环境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并积极与公安局联系沟通,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建立了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
  我局针对网民反映,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重点在白天12点至14点半,晚上22点至次日6点进行数次巡查,发现个别商业门店在开业祝贺时放鞭炮,酒店接待红白喜事时放鞭炮,在晚上10点之后也有个别居民自发的燃放鞭炮,有购买车辆者祝贺燃放鞭炮,还有打麻将者赢了钱放鞭炮,影响了广大市民正常生活和休息,也造成环境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庆城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坚持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照职责,强化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者进行处罚;也请广大市民朋友直接拨打110举报投诉,公安机关会在第一时间出警。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控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请广大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在规定时段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建树“厚德、赤诚、包容、创新”的庆城精神,为庆城市民营造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