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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职工工资问题
来信人 污** 来信日期 2015-11-1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葛书记:您好! 
  我是庆城县污水处理厂的一名职工,我们单位属于县上的一个企业有自主权,但是我们张厂长今年在涨工资的时候,给我厂正式工每人都按照国家标准涨了280元,给合同工只涨了140元。我们在这里想问一下同工同酬政策哪里去了。 
  自从2011年四月份进厂以来张厂长就无故的扣掉我们的工资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而且去向不明,今年十月份就无端的扣掉了我们几个合同工每人280元以至于我们每人都不知道自己当月发了多少钱工资,我们单位连个会计出纳都没有,我们想问都不知道问谁,2013年给白维嫁,陈向涛,刘利军,郑志祥每人违规发放加班费近万元,我们上的一样的班我们都没有加班费,他们哪来的加班费,这个事情可以调查我厂的出勤和每月工资表。我们来到污水处理厂五年了,每天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而却拿着最少的劳动报酬我们也要养家糊口的,但我们张厂长拿我们不当人看。还有我们每人每季度150元的劳保而我厂给我们人发了也就不到50元的劳保,剩下的东西哪里去了呢,我们这是个生产企业,以至于我们干活的时候连双手套都没有的。还有我们的门卫每天都不上,照样拿着工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12-0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庆城县污水处理厂现有职工36名,其中厂长、副厂长各一名,正式职工5名,临时工29名(其中大学生1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处理城区生活污水,污水厂2012年正式投产运营,已累计处理生活污水370多万吨。
  1、职工工资及福利。临时职工8月份参照正式职工调资,每人每月增资140元,从2013年1月执行,由于单位会计造表出现疏漏,按280元发放,发现后扣回,所以不存在无端扣除工人工资的问题。企业管理中,个别职工违反厂纪厂规,按制度扣除工资实属应当,且扣除的工资并入运行经费使用。同时单位为职工(除大学生外)缴纳了五险一金。
  2、补发加班费。2013年12月23日根据庆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庆劳仲案字[2012]29号>补发了4名正式职工加班费。目前,单位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平时加班均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3、财务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健全,有聘用的会计,也有专职出纳。从11月起,每月发放职工工资时一并发个人工资条,以便及时核对。
  4、职工劳保。职工劳保按季度发放,具体由办公室制定采购计划,领导审核,办公室专人采购,统一发放,签字领取。一线工人每季度10双手套,一般职工5双手套,每季度均发放到职工手中。
  5、单位门卫。污水厂现有门卫1名,由于精力有限,不可能24小时到岗,但是每天能保证上8小时,所以不存在不看门只拿工资的现象。单位对门卫的管理将严格按照门岗制度执行,办公室督查、考勤,确保门卫正常上班。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