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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原油收油窝点盘踞多年!
来信人 庆** 来信日期 2015-11-0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你好!
  在211国道七里湾和李家坪的交界处,也就是原来211国道老线靠近十里铺村子处有一处彩钢瓦搭建的原油收油窝点,一到晚上大车小车就成群结队的来交油来了,我看到咱们县上正在大力打击涉油犯罪!但是这处原油收购点不知道为什么还能盘踞长达两年之久!还有就是从211公路往十里铺进来的这段原来的老公路路边全是附近村民的违章建筑,把路面基本都快占完了,然后租给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黑加工窝点!一天臭气熏天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关关!望领导能够重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12-2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2015年11月3日,我局接到关于网民在中国•庆阳综合门户网站书记信箱上留言:在211国道七里湾和李家坪的交界处,原来211国道老线靠近十里铺村子处有一处彩钢瓦搭建的原油收油窝点,一到晚上大车小车就成群结队来交油和211公路往十里铺这段原来的老公路路边全是附近村民的违章建筑等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接到信件处理单后,我局主要领导高重视,专门指派三十铺所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查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11月12日22时12分,违法行为人张志敏在十五里铺村罗家沟自然村租用的院落内,从事原油收购行为,以800元的价格收购九袋原油,后将原油运输至天水堡以一千元出售,从中获取利润。
  目前,该收油窝点已被依法取缔,根据《甘肃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庆城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张志敏行政罚款一万元。
                                                     庆城县公安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