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旅游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庆城县旅游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态势,按照庆城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在旅游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旅游行业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无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旅游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栾保平任组长,副局长孙浩宁、张露任副组长,旅游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行管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
三、治理内容
1.排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
2.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严查社会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4.严格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5.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严格资质审查,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6.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电气火灾综合整治自2017年即日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自行组织检查,全面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三)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县旅游局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会同县安监局、县消防支队、县质监局等部门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各单位整改电气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导,严格落责任。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时间长、范围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县旅游局将分阶段、分批次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电气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整治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县旅游局;2018年起,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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