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四个加强”保障游客清明小长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日前,县旅游局下发《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旅游企业充分认识加强清明小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意识。
要求旅行社制订好旅游交通应急预案,加强导游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对游客的安全宣传;要求各景区落实预防措施,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出行、文明祭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切实提高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各景区预备组建森林防火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扑救工具,做好应急准备,增派临时护林员每天上山进行定时定点巡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切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旅行社严格执行安全用车各项制度,严禁使用“黑车”,根据清明节期间交通临时管制路段情况及时合理调整旅游线路,确保旅游用车安全。
四、坚守岗位,加强值班。
各旅游企业加强落实值班制度,保证安全信息渠道上下畅通。各旅游景区加强景区区域内的流动巡查,严禁明火进入景区;对在景区内扫墓人员要重点跟踪,严防现场明火漫延,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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